2020年公司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
来源: 发布日期:2020-12-23 浏览次数:1577
1、抓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。建立疫情防控监督值班制度,及时掌握公司疫情防控动态。依托廉政专栏等载体,强化宣传引导。加强监督检查,深入所属公司,实地查看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。积极督促、监督总部和所属公司做好减免房产租金工作。
2、抓好脱贫攻坚监督。制定出台《关于公司省内扶贫开发和省外扶贫协作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》。紧盯扶贫项目执行落实、扶贫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,对公司承担的省内扶贫开发项目、省外扶贫协作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。与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先后赴丽水市2个村3个项目、四川省宣汉县省外扶贫协作项目开展现场督查,组队赴衢州市3个村1个项目开展现场督查。做好省监委领导赴丽水市扶贫开发项目督查的迎检工作。
3、推进大监督工作。牵头制定《2020年公司大监督专项检查联合行动计划》,拟定7类12项年度联合检查任务。召开大监督联席会议,反馈相关情况,部署整改工作。协同总部各有关部门督促所属公司推进审计、巡察、专项执纪等等各项监督检查整改工作的落实,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予以反馈。
4、印发实施《加快打造匹配“重要窗口”建设 具有浙资运营纪检监察标识度成果的行动纲要》。一体保障中央、省委和浙资运营党委常态化疫情防控、“六稳”、“六保”、“管资本为主”等政策措施落实落地,坚定不移推动清廉浙资建设取得更新成效、更大突破。
5、开展《政务处分法》解读培训。作为首家开展《政务处分法》培训的省属企业,邀请省纪委法规处主任杨国章专题讲解《政务处分法》,强化广大公职人员依法履职、秉公用权、廉洁从业、守法经营的自觉意识。
6、编印《廉洁从业负面清单(2020)版》。编制《廉洁从业负面清单(2020)版》,提炼列举履职行权过程中常见的19类75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及对应的处分和问责规定,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慎之又慎行使权力,严之又严自我约束,切实将廉洁从业的“软约束”化为“硬杠杆”。